各院系:
为做好2017级新生本科生学生证办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请各院系在2017年9月6日前统计、审核办理本科生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并填写《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1)。9月7日前将《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(Excel2003格式)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(处)管理科办公室。不提交《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,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。(注:本科生证“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”一页,“家庭所在地”即火车到站地址,务必与《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“家庭住址”相同,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,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)。家庭住址须填写火车站标准站名(附件2)。
2.根据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、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》(陕教生[2003]54号)及有关文件规定,“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: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;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,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;学生没有工资收入。”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,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(处)管理科办公室统一办理。
3.各单位在办理本科生证时认真把关、严格审查。若发现多办证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等现象者,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。
4.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(处)管理科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。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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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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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单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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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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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单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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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月11日上午 
8:00-12:0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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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艺术学院 
地质学系 
生命科学学院 
化工学院 
文化遗产学院 
历史学院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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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月11日下午 
2:00-5:0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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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文学院 
外国语学院 
马克思主义学院 
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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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月12日上午 
8:00-12:0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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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法学院 
新闻传播学院 
数学学院 
物理学院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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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月12日下午 
2:00-5:0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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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
城市与环境学院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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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月13日上午 
8:00-12:0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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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共管理学院 
经济管理学院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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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火车站标准站名.xls
      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.xls
 
 
学生工作部(处)
2017年8月25日